同飲者“追責”有助遏制酒駕 |
編輯:合肥二舅代駕服務有限公司 時間:2013/04/02 字號:大 中 小 |
摘要:同飲者“追責”有助遏制酒駕 |
2月10日,濟南交警查處了醉酒駕車的司機李某,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。根據濟南交警部門出臺的酒駕新規,與李某同桌吃飯并同車而行的女性王某,或將因未盡到勸阻義務而受到相應的處罰。 醉駕的社會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,大多數人都明白其中的危害。盡管“醉駕入刑”的規定已經實施,醉駕的違法成本也顯著提高。但是,傳統的酗酒陋習并沒有得到徹底改變,醉駕出事的報道常見諸報端。應該說,醉駕之所以發生,與同飲者沒有盡到提醒責任,甚至過度勸酒有一定的關系。有時候醉駕者并不是無視法律,而是因為社會陋習不得不“被醉駕”。正是看到了醉駕與同飲者的微妙關系,濟南交警部門才出臺這樣的酒駕新規。 在現實社會中,很多人并不習慣提醒駕駛者,甚至會過度勸酒。由于受酒桌文化影響,人們一旦上了酒桌,不喝酒便很難下臺。其實,作為同飲者,如果明知這種行為違法,卻不加以勸阻或制止,應該承擔一定道義上的責任。尤其是那些勸酒者,如果駕駛者醉駕造成社會危害,更應該承擔連帶責任。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說,勸酒者的引誘和教唆是一種“助紂為虐”的共謀行為。 顯而易見,濟南交警的做法是為了減少醉駕,對同飲者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。但是,在一些人看來,盡管同飲者在道義上有提醒的責任,但醉駕“株連”同桌似乎在現行法律中很難找到依據。這種看法不是沒有道理,但有些過于片面。這里所說的同飲“追責”,并不是要追究其法律責任,而是一種批評教育。其目的是彌補部分同飲者在道義上的缺失,倒逼他們盡到應有的提醒責任。 可以想象,如果同飲者都能盡到提醒的責任,很多醉駕事故便不會發生。從這個意義上看,醉駕“株連”同桌釋放了一種善意的提醒。它提醒我們要破除陋習,承擔道義,尊重生命。要知道,對于醉駕而言,法律并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。要想治本,還需要培育良好的道德風尚和社會秩序,不僅讓駕駛者有自我約束的意志,還要讓同飲者有提醒他人的品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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